央视网消息:16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专题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该拟议管理协议的目标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提供者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加工生产、卫生条件等进行飞行监督检查。线下每月监测的线上餐饮服务商比例将大于5%,预计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监测和抽样检测结果保存以供将来参考,并应保留至少两年。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与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合格资质进行核对。如果身份验证失败,您将无法进行在线交易。网上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推行“互联网+明厨明灶”,监控画面覆盖主要餐饮和食品加工流程,确保正常运行。同时,您有义务不将订单处理外包给其他餐饮服务提供商。为避免餐饮食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污染,餐饮食品需要包装密封,开封后密封不散开,更便于消费者识别。 “我们系统地明确了第三方网贷平台的总体地位、作用、职能和基本原则。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是一个明确的定义。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表示,平台责任和义务的一些实施细则得到了详细说明,方便实施。“平台将要求在除就餐以外的外卖服务商主页上添加标签。”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服务商的信息披露要求。 资格必须在在线餐饮服务商主页的显着位置持续披露。您的在线商店标志上的名称必须与您的实体商店标志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取餐地址必须与您的实体商店标志上的名称一致。商业办公室出现在商业区的位置社会资格。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外卖商,平台须在其网店首页添加“禁止堂食”标识。 “人们常说一证多开,但最终会在识别和监管过程中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准确的信息。”刘鹏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一证一店”和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模式,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网店,平台提供者须禁止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同一经营权重复请求入网。新规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可达20万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并细化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跨平台违规。明确各地管辖问题。根据草案近日,平台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通报。那些报告未采取适当措施的人。采取行动后擅自恢复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经营服务的人。此外,未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与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适用的资质信息进行网上核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网络餐饮服务提供的餐饮食品主要食材均由实体店提供。如果与餐饮食品不同,如果不引入“互联网+明厨明灶”,如果监控画面没有覆盖餐饮食品的主要加工生产环节,或者如果故意影响正常经营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关于地方管辖问题,意见稿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当地市场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平台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制裁。刘鹏表示:“平台总部所在地监管部门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执法和监管,这有利于调动地方监管部门的积极性,科学合理配置监管权责,促进监管体系更加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