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湖北日报)(通讯员 杨丽芳 谢伟)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路执法第二支队第四大队联合朱田高速公路咸宁公司、咸黄高速公路大队,经过9天的不懈努力,成功解决了2018年9月发生的一起肇事逃逸事件。 协调行动。修建齐嘉高速公路,挽回高速公路财产损失4万多元。
图片:公路管理部门 经过执法人员的反复宣传教育,相关人士主动前往公路管理队,处理泄漏事件。
10月4日,国庆、中秋“双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达到车流量高峰。当日上午,同大队民警李林、彭进在S78李警车上巡逻。恩嘉高速公路往嘉硕方向行驶至K166+650M处,发现高速公路右侧钢板防护板破损严重。现场没有肇事车辆,怀疑是肇事逃逸。警方立即启动应急系统,迅速勘察事故现场。经对事故现场弧形防撞钢板上附着的线头和一些红色塑料片的扭痕进行分析,初步断定事故车辆为一辆红色大型卡车。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交警联系了维修单位,并在现场安装了警示牌,确保过往车辆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照片:高速公路巡逻人员在犯罪现场检查道路财产损失。
10月5日,为了尽快查明肇事车辆,李琳、彭静前往咸宁市公安局。奖品信息监控中心获取相关时段的监控录像,查看主线ETC门架及收费站抓拍系统的记录。经过6个多小时的排查,民警对经过该路段的每辆卡车24小时内的数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比对。一辆来自山东的红色大货车进入了民警的视野。中午12点32分,车辆从湖南省三义收费站驶入线路。 10月4日,10月5日中午12点44分,从山东省宜城西收费站驶出。输出图像显示,车辆右侧有清晰的碰撞痕迹,与现场勘察非常吻合,强烈怀疑这是一起事故。
图片:警方通过视频比对,辨认出事故车辆。
该大队关闭可疑车辆后,立即记者将此事报告给咸宁市交通管理支队咸黄高速公路大队。交警部门对此非常重视,积极帮助警员获取事故车辆的详细信息。然而,在随后的调查和应对过程中,汽车维权人士却消极抵抗,多次以修车、外出等借口骚扰执法人员,甚至拒绝接听电话。面对张先生的不配合,民警坚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张先生沟通,并动情又理智地耐心向其解释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道路执法人员的努力下,张先生于10月13日主动到大队走访,收到了道路业主的赔偿金。并支付道路所有权补偿费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