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全体记者彭一伟)1月4日,记者获悉,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公布了《襄阳市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激励实施条例》。这些规定涵盖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业态、“吸引游客到襄阳”三个方面。我们将用真金白银推动“季节性旅游”,助力我市打造享誉海内外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发展新业态,精准为“水”筹集资金。对利用当地文化资源优势,创新数字文化旅游、文化博客、影视短片作品等文化旅游新产品的企业,按照年度投资额给予奖励。投资500万元以上即可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对于文化中的公司来说,体育娱乐行业,每年的营业利润是一个要求很高的薪酬目标。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我们专注于大型音乐会、音乐节和大型体育赛事。单场演出占襄阳市外观众30%以上、售出门票3万张以上的企业,将获得20万元奖励。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机构和社会企业,襄阳市外运动员比例超过25%、单项参赛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给予高额补偿,支持高A级景区和国家品牌景区创建。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400万元奖励。新评估的旅游业全国休闲街区将获得100万元。新评定的国内乡村旅游重点城镇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新评定的A级、B级、C级国内旅游住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湘乡观光介绍”提供入境游、航空游、高铁游等优惠。对旅行社一次性携带入境游客(含港澳台)30人以上、住宿2晚(至少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1晚)、游览3A级以上商业景区3个(4A级以上景点不少于2个)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00元奖励。